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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凡這篇文章實在說得太好了,現在的孩子真的就如他所說,該說的時候不說,不該說的時候話又一堆,且不看場合表現,這點真令人頭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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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http://balas.typepad.com/balas/2007/07/post-9.html#more


漿糊腦子 / 丁凡

以前的人主張:「娃子有耳無嘴。」
現在的人則要盡量給孩子表現機會。
過猶不及。
其實,不在於讓不讓孩子表現,而是場合適不適合讓孩子表現。
有些父母,把「尊重」與「管教」弄糊塗了,不該管的要管,該管的又不管,「尊重」了孩子卻沒有尊重其他人,任孩子成為令人疲倦的公害。
成人比較大,確實需要對孩子溫柔些,但是這並不表示成人需要不斷的「讓」孩子、「哄」孩子,尤其,如果孩子不屬於這個成人責任區的話。
某些場合需要成人的氣氛,帶孩子去,是對孩子不體貼,期待在場成人對孩子好,是不體貼這些成人。

孩子小時候,父母總是為了他們忙得團團轉,很容易就忘記其他一切。身處其中久了,有些人或許已經忘了生活中沒有孩子的怡然自在,以為別人都同他們一樣,願意為了小傢伙團團轉,以為世界就是圍著小傢伙運行的。
有時候我願意跟小孩子混,甚至很享受這樣的氛圍,可是不是任何時候,尤其不是我想專心學習或創作的時候。這時候,老實說,吵鬧的小小孩子實在令人厭煩極了!
有人帶著孩子去上成人的課,放任孩子鬧場,影響別人上課。有人建議,社大的課比外面才藝班的課便宜,可惜不收十八歲以下的學生,所以父母可以自己報名,讓孩子去上課。
我不喜歡,一點點也不喜歡。如果這就叫做「有人情味」,怪不得台灣會這麼亂!
每個人有每個人該有的位置,不可強求,也不可強加於人。尊重、體貼,這是從小就要教的。給孩子表現機會,不如教孩子何時可以表現、何時不可以表現。
我的觀察:父母放任他胡鬧的孩子,到了真正需要表現的時候,往往無法有所表現。該安靜的時候話很多,該說話的時候扭捏不作聲。這樣的孩子消費多、創意少,實在可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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